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区倚
7月14日,柬埔寨籍教师欧娜冉(音译)面对判决书,泣不成声。因为携带的1公斤多毒品在金鸡收费站被查获,她被判处无期徒刑。
为了3000美元的报酬,欧娜冉帮助一名自称阿柯特的男子运输毒品。2008年9月20日,她从老挝入境至昆明,次日乘坐长途客车准备前往广州,17时35分途经罗平金鸡收费站时,被缉毒民警当场查获其携带的含单乙酰吗啡和乙酰可待因的毒品1258克。
庭审中,被告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鉴于案件情节及被告人欧娜冉的认罪态度,曲靖中院法庭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