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 拟不聘医院院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12:52  法制晚报

  患方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为维护社会公平——

  医疗事故鉴定 拟不聘医院院长

  本报讯(记者 李洁)为维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社会公平,今后本市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原则上不能被聘为鉴定专家。

  昨天,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庄立君表示,自2002年至2008年,该学会完成鉴定724例,事故率37.15%。患方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北京医学会会长金大鹏表示,鉴定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公正、科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

  北京医学会将不断完善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格专家库成员的评聘标准。

  评聘标准

  1.原则上入选北京市级专家库的成员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2.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原则上不能被聘为鉴定专家。3.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业委员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