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出动 解燃“煤”之急
太阳直射易起火 煤露天堆放高度不宜超1.5米
本报讯(新闻观察员张军记者陈柱)昨天上午9时30分许,通州区潞城镇一石料加工厂内,露天堆放的煤发生自燃,玉桥消防中队赶到后将火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员介绍说,他们赶到时,厂内空地上的煤堆正冒着白烟,并散发着呛人的气味,厂方找来的一辆洒水车正在对煤堆喷水。
消防员立即用水枪灭火。为了使煤堆尽快散热,厂方又找来铲车,将煤堆推平,消防员挨个扑灭火点。
不到一个小时,大火被完全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员提醒,夏季炎热,露天堆放的煤在太阳的直射下,吸收过多的热量,由于煤堆不易散热,容易发生自燃事故,因此煤堆堆放不宜超过1.5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