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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三高”产业转移昆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15:02  生活新报

  记者 赵芳 今年,昆明市政府把加工贸易作为推进产业升级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大战略举措来推动,并专门制定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强调,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业转移至昆明市。

  《意见》提到,将大力引进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低污染、低能耗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 产业方向以生物资源开发、珠宝玉石及钻石加工、有色金属深加工、磷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产品制造及新材料产业为重点,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业转移至昆明市,确保转移引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昆明市环境承载能力,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出口加工区、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开发区将作为昆明市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地,根据园区规划,确定该园区承接的重点产业,争取达到“一园区一特色”,并加强承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新的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国际采购配送中心,为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提供物流平台。

  对于新办企业,将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如果是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将由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并定期将相关情况上报。

  《意见》表明,昆明市在承接加工产业方面还将实行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如用地最低标准、财税扶持、用工扶持、人才扶持、名牌奖励、简化审批程序、金融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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