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昆明消息:昆明警方16日通报,今年3月发生在昆明的“小学女生卖淫案”,根据昆明警方查证,事件当事人陈艳(化名)卖淫行为属实,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涉案三名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及治安处罚罚款。
今年3月,有此间媒体报道称,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学生刘芳芳(化名)、刘莉莉(化名)姐妹俩,被警方以涉嫌卖淫为由抓捕,同时被抓的还有其母张安芬和其同居者刘仕华。次日,被全部释放。事后,昆明警方前后对此事进行了4次通报。警方称,两名小学女生并无卖淫相关行为,但是两人的父母刘仕华与张安芬(二人系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唆使刘仕华的另一女儿陈艳(化名)卖淫。3月16日,陈艳在招嫖时被发现,刘仕华等人以冒名顶替的方法(叫“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芳芳互换衣服)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逃避查处。据悉,目前刘仕华、张安芬涉嫌容留卖淫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