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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铭被控境外洗钱 北检不起诉 赵建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22:44  台海网

  台海网7月17日讯 国民党“立委”邱毅去年间指称,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在台开案发生期间,汇出200万美元到英属维京群岛成立公司,疑涉洗钱。台北地检署经调查后,今天将全案不起诉处分。

  同案被告、宽频房讯总经理游世一也获得检察官不起诉处分。

  邱毅在去年间向检方告发,指赵建铭在2005年8月间,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资本额200万美金的纸上公司,同年8月17日,游世一也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同等资本额公司,两公司于2006年11月10日台开案一审辩论终结后,随即于同年月24日解散,认为赵建铭、游世一透过海外纸上公司洗钱。

  检方处分书指出,经调阅赵建铭、游世一在英属维京群岛所设立公司的资料,发现这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虽然有200万美元,但实际发行股本分别仅有1美元及2美元,赵建铭、游世一并未将台湾巨额资产移转到海外纸上公司。

  另外,检方清查赵建铭、游世一的帐户资料后,发现赵建铭因台开案所得款项,仍存放在赵建铭及其亲属的帐户中,并未进一步以其他方式掩饰或隐匿;且两人并未以海外纸上公司名义,在台湾或维京群岛开设帐户的纪录。

  检方表示,赵建铭、游世一在海外开设纸上公司的时间点,虽然与台开案发生的时间接近,但经查证,并无重大财产犯罪所得的款项经由这两家公司隐匿或掩饰,难认被告有任何洗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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