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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立法控制互联网网络所有者诽谤可判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1:42  青年参考

  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越来越受到重视。据俄罗斯媒体消息,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7月10日签署了一份有关本国互联网行为的法律修正案,将所有的互联网资源包括网页、聊天室、博客、网上商店、电子图书馆等全部等同于媒体,同时还明确了对这些媒体的民事及刑事处罚力度。

  此外,如果国外网站的内容不符合哈萨克斯坦法律的规定,该国将依法对这些网站进行屏蔽。哈萨克斯坦当局强调,签署该修正案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和防止动乱。“网络应该受到一些管理。如果放任自流,我们将重蹈摩尔多瓦的覆辙。”哈萨克斯坦文化信息部官员说。

  今年4月,摩尔多瓦议会选举后,反对派因对结果不满,利用网络煽动骚乱。反对派支持者甚至冲击了总统府和议会。

  按照纳扎尔巴耶夫新签署的修正案,互联网资源所有者承担的责任将非常严重。比如法律中有关诽谤罪的规定,如果记者或总编辑被证明是诽谤,他们将被判处3年监禁。现在这些网络资源所有者们也将面临同样处罚。

  不过,针对该法律修正案。哈萨克斯坦新闻工作者代表认为,如果不废除该修正案,这项法律原则上将会约束人们的言论自由。哈萨克斯坦人权组织也表示,该修正案违反了国际上信息自由流通的原则。此外,对该修正案表示反对的还有欧洲安全组织。有媒体指出,欧安组织的代表米克洛斯认为,通过这样的修正案是哈萨克斯坦民主化退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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