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新学年“一小”参保缴费公告,学生儿童办理参保缴费的截止时间将分成4种情况,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学年50元。
北京市社保中心昨日表示,2009—2010学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持有效期限内的《低保证》或《困补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可免缴2009学年度医保费用。
今年,参保学生儿童办理缴费的截止时间将分4种情况,凡2008学年度已参保缴费且继续在街道参保的学生儿童,应在6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在用于扣款缴费的银行卡(折)内存入足够的金额,或到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现金缴费手续。
凡2008学年度已参保缴费且2009学年度继续在本校或本园(所)学习的学生儿童,应在7月1日至9月25日期间向学校或托幼机构足额缴费。
凡符合参保条件但尚未参保的学生儿童,如申请参保,非在校生和散居婴幼儿应在6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校生和入托婴幼儿应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