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规定售楼处须公示开盘时间及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售楼处必须公示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以及未开盘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等信息。昨天,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下月1日起执行。

  销售进度须和官方信息一致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将所售房屋及楼栋的相关信息明确告知购房人,引导购房人正确选购。开发商要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布未开盘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

  同时,开发商还要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示所售楼栋的销控信息表,如实公布楼栋的销售进度信息。售楼场所公示的售房销控表信息,要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布的信息一致。

  区县建委按季度巡查售楼处

  《通知》中明确,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要公示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

  此外,《通知》还要求,开发商和销售机构要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规范销售行为。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如果存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虚假宣传等行为,将在网上公示其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并通报工商部门。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对本辖区预售楼盘的售楼场所,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或不按期进行整改的,可上报市住建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北京 楼盘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