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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7·5事件死者升至197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2:57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截至16日18时,乌鲁木齐“7·5”事件死亡人数已升至197人,直接经济财产损失达6895万元。目前,全市累计确认108具遗体身份,已安葬无辜死难者39名,发放抚恤金800万元,安葬费56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透露,截至16日,对乌鲁木齐“7·5”事件首批嫌疑人的筛选、甄别工作已近尾声,检方将在近期对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自治区检察院从和田、喀什等6个地州市抽调了百余名维吾尔族检察官,对抓获的参与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筛选和甄别。

  17日,司法界人士和法律专家表示,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肇事者涉嫌触犯中国法律规定的5类犯罪中的20多项具体罪名,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肇事者,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

  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桑云说,肇事者涉嫌触犯的具体罪名包括刑法规定的分裂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暴乱罪、放火罪、爆炸罪、资助恐怖活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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