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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鹏)去年已经参保的学生儿童,今年继续在学校或幼儿园参保的,缴费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25日。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办理2009学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公告”。
据了解,2009学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学年50元。对于去年已经参保的学生儿童,如继续在街道办理参保,缴费时间将截止于今年8月24日。对于符合条件但尚未参保的学生儿童,其中非在校生和散居婴幼儿,须在今年8月20日前,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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