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两男子调戏打伤妇女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3: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酒后调戏妇女未果后,王某和刘某恼羞成怒将妇女打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他们缓刑。

  王某和刘某刚满18岁,曾在顺义区南法信镇一包装制品厂打过工。今年3月22日,二人酒后到该厂找以前同事聊天,恰巧遇到该厂32岁的女职工闫某在水房打水。

  王某趁机上前摸闫某的脸,闫某很生气就打了王某一巴掌,王某恼羞成怒,便上前用拳头朝闫某的脸部、头部打了几拳。随后,他又掐着闫某的脖子将她按倒在地,并用笤帚对她进行殴打。刘某也上前对闫某拳打脚踢。经鉴定,闫某身体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闫某报案后,王某二人很快被查获,他们事后赔偿了闫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王某、刘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是共同犯罪。鉴于他们认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因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刘某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