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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失业人员有条件享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3:05  京华时报

  读者王先生反映:我住在丰台区大井北里小区,是失业人员,只领到了社会保险补贴。此前在报纸上看到相关报道称,丰台区自谋职业者3年内每年再补2000元。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询问,均不知道此事,我想问一下去哪里可以领到补贴?

  回复: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工作人员称,2009年1月1日以后享受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就可以再享受额外补贴:零就业家庭;中重度残疾;低保家庭人员,在社区实现就业。这些人员每人每年再享受额外补贴2000元,补贴将持续发放3年。补贴可以去所在街道办事处的社保所申请,随后由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放。 本报记者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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