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通州尚东庭小区已经住满了一半业主,开发商却仍未开通燃气,为了解决“通气”问题,小区业主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昨天通州法院对外通报,法院判决开发商限期3个月为业主开通燃气。
小区业主周先生说,2005年2月13日,他购买了尚东庭小区的一处房屋。合同上约定,基础设施燃气在小区入住率达到50%时即开通,否则开发商按日计算支付全部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现在小区入住已达到50%,燃气却仍未开通,已经影响了正常生活。为此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开通燃气。
庭审中开发商东安恒新房地产公司坚持称小区入住率没有达到50%,周先生的诉求没有事实依据,但却拿不出入住率不到5成的证据。
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开发商虽辩称小区入住率未达50%,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因此法院认可周先生所称小区入住率已达到50%。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理应为周先生居住的房屋开通燃气,但因开通燃气需要一定施工时间,因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