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洲) 昨天,《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正式印发。方案称,全国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少年儿童,将被分为3个年龄段,在今后三年时间里分批接受免费补种。
适龄孩子分3批补种
方案规定,2009年,将开展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以及接种对象摸底调查,对在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少年进行接种。2010年,对在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少儿进行接种。2011年,对在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少儿进行接种。
免疫史不详视为未接种
每个孩子的接种针数将根据既往接种史决定,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
对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以及家长回忆情况综合判断。首先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家长回忆为准,家长能明确乙肝疫苗接种史者视为接种,否则视为未接种。
9月开始摸底登记
今年9月-10月各地将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在校目标人群由学校负责摸底登记,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接种对象,发放《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校外目标人群由摸底人员挨门逐户调查,接种单位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应接种对象,再由当地居委会和村委会发放《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乙肝疫苗接种的针次、接种的时间和地点。
三种情况不予补种
方案强调,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摸底登记表中明确注明,不予接种。一是,既往有乙肝病史;二是,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三是,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