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对假药“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和“妇炎康胶囊”的查处工作。
据了解,近日,一些地区发现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和“治疗性乙肝疫苗”。经核查确认均为假药。
同时,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报告,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4个批号的“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0019)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假冒产品。这些假药涉及的批号包括20071205、20080103、20071102、20071206、20080305、20080111、20080702、20080508、20080701、20080526、20080313、20080604、20080218和200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