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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多收电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4:06  信息时报

  时间:昨日 地点:石溪村牌坊

  “每个用户的电表都有一个户号,市民对电费有疑问可以凭这个户号到供电局营业厅查询,或者拨打95598。”——供电部门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实习生 田韶敏) 电费要1元/度?昨日,有市民报料称,自己住在石溪村牌坊几个月,房东都是按照一度电1元进行收费,而且不提供发票。记者从供电部门了解到,物价部门核准的居民用电标准是0.61元/度,若房东收多了,就是违规的,租户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我们每个月的电费都是交给房东,他说这个地区的的电费就是要这么贵。”陈先生说,房东收取的商业用电更高,达1.5元/度。广州供电局有关负责人称,“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为居民用电0.61元/度,商业用电1.06~1.08元/度。有些外来的租客自己没有一个独立的电表,所以由房东向他们收取电费,但即使是这样,根据法规,房东也无权私自向租客加收电费。”

  被多收了电费怎么办呢?供电部门表示,每个用户的电表都有一个户号,类似于“身份证号”,市民可以凭着这个户号到供电局的营业厅进行查询,或者拨打服务热线95598。另外,市民还可到物价部门投诉。

  (报料人:陈先生 奖40元)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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