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身为高校老师,受聘为高校招收体育优秀生,却徇私舞弊收黑钱给人加分。记者昨日下午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广东某学院讲师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据了解,这种受贿案例在广州尚属首例。
经法院查明,2008年3月,毛某在任职广东某学院讲师,受聘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担任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考试工作人员期间,利用其担任武术项目考官的职务便利,接受7名家长的请托,在收到66300元贿赂后,先后为20多名高考体育武术术科类考生提高考试分数。同年4月17日,因东窗事发,毛某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自首,并向所在院校退缴了赃款。海珠区法院鉴于他有自首和退赃的行为,依法给予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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