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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称严格按学术审查程序处理抄袭事件

  本报讯(记者余媛媛)16日,黄庆通过媒体发表《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关于“抄袭门”的声明》。针对黄庆的声明,西南交大校方昨日回应。校方称,对黄庆的处理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做出决定的。

  对黄庆的声明,西南交大校方回应说,黄庆发布的声明,那是他个人的认识。学校是本着对当事人、对学校、对学术、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按学术审查程序处理的。黄庆已分别在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了申述,学位评定委员会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的。

  学校负责人指出,学校的宗旨是,不管是谁,只要学术不端,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学校将严惩不贷。会根据情况撤销其学位,取消其博导资格,如果被查实有学术腐败,在行政上更会有严厉的处罚。西南交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有关规定,决定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撤销黄庆研究生导师资格的。

  学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尊重当事人各方的检举权、申诉权,认真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严格依照学术问题处理程序,先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校外“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专家,采取隐去作者姓名、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公正客观地对被举报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进行判定。之后,学校学术委员会又邀请国内外公认的同行专家,对被举报论文涉嫌抄袭问题再次进行判定。

  经过历时一年多的细致缜密的工作,在厘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通过查阅专家评审意见,查阅当事人双方检举材料、申述材料,听取当事人双方陈述、申辩等程序,才对黄庆学术不端问题的性质进行了投票表决,认定结论为黄庆的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性质较严重。

  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通过调阅专家评审意见,查阅当事人双方检举材料、申述材料,听取当事人双方陈述、申辩等程序,投票表决通过了学术道德委员会关于黄庆学术不端问题的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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