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17日电(记者 周立权) 吉林省高法17日对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凤公司)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公司法人代表张泽柱和另一名主犯孙靖国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余11名案犯分别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张泽柱与孙靖国自2006年3月至10月间,先后纠集多人在长春、松原等市县网上发布信息,谎称龙凤公司与吉林省招办具有特殊关系,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就可以为落榜考生办理北京理工等众多院校入学手续,专业任选。受骗的学生家长达500多人,被骗数额达367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