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招考94名基层司法所公务员 我省采取试点班定向培养招生形式,今起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6: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7月17日讯17日,省政法委等五部门发布2009年山东省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我省将采取试点班定向培养招生形式,考试录用基层司法所公务员94名,报考人员7月18日至22日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报名。

  今年我省枣庄、潍坊、济宁、日照、临沂、聊城、菏泽等7市部分县(市)区基层司法所招收94名公务员。采取试点班定向培养招生形式,培养层次为专科,专业为法律事务,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来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招生,学历要求为大专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自愿报考。学制为2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生活补助费。

  按规定完成学业、合格的毕业生,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原确定的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学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费用50% 的违约金。录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