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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开展扫“黄”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6: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7月17日讯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即日起至12月底,省城将开展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是歌舞厅、洗浴中心、宾馆等场所。

  记者了解到,这次为期六个月的专项行动将把三类重点场所作为工作重点:一是歌舞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二是发廊、足疗、美容美发、洗浴按摩以及含有上述经营项目的各类会馆(所)等服务场所;三是宾馆、饭店、出租屋等公共复杂场所。尤其对群众反应强烈及多次发生过卖淫嫖娼、赌博问题的场所,要作为重中之重。

  济南市公安机关此次打击整治的重点内容是:1.在街道、路口、宾馆饭店、停车场散发桑拿浴、夜总会小广告,内容色情、露骨的问题;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为首分子和“保护伞”;3.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娱乐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4.组织淫秽表演问题,尤其是嫖宿幼女的人员为打击的重点人员;5.利用色情服务进行敲诈勒索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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