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丈夫拒签致孕妇死亡案”,在时隔一年半后于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07年11月21日,22岁的孕妇李丽云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死亡,由于其“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医院准备实施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该事件被称为“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李丽云父母认为医院存在医务过失,医院认为已尽全力,完全无责。2008年1月,李丽云父母起诉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果:医院的诊疗过程对患者李丽云的最终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