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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8月10日听证落户昆明:居住证满5年无犯罪前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09:51  云南网

  

  新落户条件

  《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旧落户条件

  《昆明市流动人口IC卡暂住证管理暂行规定》

  已领取IC卡暂住证在本市暂住5年以上,拥有居住房屋产权,有合法职业或者稳定经济来源,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的房屋产权所在地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目前,《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其中落户昆明的规定最吸引市民眼球。

  昨天,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并将于8月10日下午2点至5点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而自本规定正式实施之日起,2003年2月15日市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的《昆明市流动人口IC卡暂住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在昆明工作了近10年的周先生最近有些着急,几年前,他办理了暂住证(后全市统称居住证)后,每年会定期到派出所签注。但近日,当他像往年一样准备去辖区派出所签注时,却被派出所告知暂不办理居住证的相关业务。如市民有需要,派出所可帮忙出具居住证纸质证明。

  对此,周先生颇为担心:一旦昆明像上海一样,把居住证办理年限与办理人的相关社会保障挂钩,今年未签注是否会影响以后权益受损呢?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了解到,对于因暂停办理居住证造成的不能按时签注的问题,待居住证重新恢复办理后,周先生可再去签注,届时公安机关仍会认可周先生的居住证有效。

  周先生的担忧可以消除了,与其原来所预想的一样,从新起草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不难看出,居住证正逐渐与流动人口将享受的社会保障接轨,并将通过一系列的利益链条督促流动人口积极办理居住证,以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三大亮点

  申办:逾期不签注终止使用功能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本市居住30天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口应申办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天内到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应自居住证签发之日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签注。逾期不办理签注或不如实提供签注信息的,居住证终止使用功能;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3个月以上,仍需要在本市继续居住的,应按本规定重新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不收取费用。

  权益:办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

  征求意见稿对办证居民可享受的权益进行了详细说明。意见稿里规定, 居住证实行一证多用,其使用功能包括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本市享有如下权益: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办理乘车优待手续;申请办理车辆落户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办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经市政府确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

  而意见稿中,最吸引眼球的无疑是“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只是,出租房是否可以理解为合法固定住所,还有待相关部门在以后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中作详细解释。

  处罚:转借居住证将处200元罚款

  征求意见稿中,居住证办理与流动人口的管理也进一步挂钩。意见稿指出,对于流动人口居住满30天仍未申办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出租人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

  用人单位应在招用流动人口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受理机构。房屋出租人应在房屋出租或终止租赁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受理机构。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在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受理机构。物业服务单位应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受理机构。对于房东与租赁人未及时将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受理机构的,由公安机关对房屋出租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租住人数每人100元的数额处以罚款。

  另外,对骗取、冒领、转借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将收缴证件,并处2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对非法扣押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将责令立即返还证件,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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