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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就是铲除“不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11:0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马琳洁 实习生刘雅琼 何玉报道 “公平是民生的重要标准,违法建筑扩大了不公平。科学发展需要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搞发展的目标是让百姓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面对南山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南山区区委书记叶民辉语风犀利。

  昨日,南山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以及下属的全部8个街道会聚一堂,面对全区股份公司的负责人、百个社区工作站的负责人和媒体,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南山区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正式对外公布,并做出了“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量”的庄严承诺。

  据记者了解,至2009年12月2日仍未申报的违法建筑物,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在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月;公示期满仍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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