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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义仁黄志芳下台后遭撤职 国民党人士称无意义 邱义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13:05  台海网

  台海网7月18日讯 台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17日开会审议“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案”失职人员,议决惩戒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及前“外交部长”黄志芳。

  委员会认定两人处理该案过程有重大违失,导致新台币10亿元公帑遭金纪玖等人侵吞,将邱、黄两人各予以撤职、并停止任用两年。

  “公惩会”指出,邱义仁2006年8月任职期间,径行指示涉外部门与民间人士金纪玖联系,办理台当局与巴国“建交”事宜,但未先严查金纪玖人品与忠诚度,弊案发生后又没透过“国安”系统积极寻找金纪玖下落,错失追回公款先机。

  黄志芳明知与巴国“建交”具高度风险,却未依规定落实安全控管,公款遭盗领仍不知情,追款行动延宕超过一年七月,才采取法律行动。

  对于“”公惩会议决,国民党“立委”张显耀批,邱、黄两人早已下台,这种处分根本无关痛痒,他强调应追究法律责任。国民党“立委”谢国梁也说:“这种处分没有意义,人都下台了还撤什么职?”他主张修法把违法失职的政务官退职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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