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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妇携手告“小三”讨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8日14:39  生活新报

   核心速读:

  一对恩爱夫妻,风风雨雨一路走过,生活日渐殷实时,由于第三者插足,家庭破裂。离婚后,男子与情人过起了同居生活。就在两人享受甜美的二人世界时,男子因病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情人拂袖离去。正当男子感到孤独绝望时,前妻再次来到他的身边照顾他,不离不弃。两人四目相对时,欲言又止,欲说还休,眼泪却喷涌而出……

  当前妻知道,6年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曾用两人的共同财产为第三者买过一套房子时,曾经的夫妻,一起勇敢地站在法庭上,与老公的昔日情人打官司,变成一场关于良心和道德的救赎。近日,随着二审法院的判决,法院认定前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的行为无效,第三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善意、有偿取得”,应返回财产。

  “小三”出现夫妻离婚

  经朋友介绍,昆明人美芬和陈成从认识到相恋,最终喜结连理,相敬如宾。婚后,两人一起在生意场上奋斗,男主外,女主内,有苦有乐。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有时两人会因琐事偶尔争吵。

  陈成的事业蒸蒸日上时,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他认识了小丽,陈成和小丽谈得很投机,年龄比家中妻子稍长的小丽,谈吐不凡,把成熟稳健的陈成征服了。后来,小丽成了陈成的情人,两人感情逐渐升温。

  2001年8月,陈成和美芬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平静地分开了,那段幸福成了记忆。

  也就在离婚前几个月,陈成出资25万余元购买了一套房屋给小丽,还把新房装修得漂漂亮亮的,等待小丽入住。

  前夫瘫痪“小三”情变前妻返回

  与美芬离婚后,陈成与小丽一起同居生活,享受着甜美的二人世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初,一场疾病袭击了43岁的陈成,瘫痪后生活不能自理。

  各种矛盾随之而来,无法调和,陈成和小丽的关系恶化,双方分手。陈成,这个不服输的男人,一度感到绝望。

  美芬得知陈成的情况后,再次回到陈成的身边,尽管两人没有复婚,但还是照顾起陈成的起居生活。有时,两人互相望着对方,不怎么说话,眼中却含着泪。

  经历了这场人生和感情世界里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后,陈成懂得了前妻那份深沉的爱。他很后悔自己当初的抉择。“有些人,注定只能和你分享快乐;而有些人,是愿意一辈子和你一起走的,无论风雨。”一遍遍,陈成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事情过去6年了,美芬知道陈成曾给小丽买过一套房子后,法律和情感的双重袭击让她辗转难眠。2007年,美芬和陈成一起把小丽告上法庭,要求退还25万房款,要求法院认定陈成赠予小丽房屋的行为无效,并判令小丽偿还购房款25万余元。

  庭审中,小丽也甩出大把大把的委屈,想起陈成追求她的种种,想起当初的浪漫时光,她感到枉费青春。

  一锤定音赠予行为无效

  想起自己当初的行为,陈成觉得很荒唐,对不起前妻,那些过去了的和不断上演着的故事,没有结局。

  2008年4月,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陈成出资为小丽购买商品房,符合赠予关系的法律特征,陈成和美芬拥有的是购房款而非房屋,诉争的25万余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双方共同所有。但陈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侵犯了共有人美芬的权利,小丽取得25万余元不是善意、有偿取得,不符合善意取得规定,陈成的赠予行为无效。据此,一审法院判令小丽返还购房款25万余元。

  宣判后,小丽不服,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经过两审终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段辛酸的过往、一段浪漫的纠结,终究在生命的低谷和法律的框架下,验出了真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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