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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劳作你有这些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1:40  华龙网-重庆晚报

  高温天气下工作导致中暑,算不算工伤?气温达到多少度可以不用上班呢?针对众多读者咨询有关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本报新闻律师团段勤律师给出相关提醒。

  中暑可申请工伤认定

  张先生(从事快递工作):这几天我天天在外面跑,几次都差点中暑。也不知道如果真的中暑了,算不算工伤哦?

  段律师: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劳动者在“桑拿天”工作引起中暑,经过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以向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是工伤,劳动者将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直接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特殊人群可要求换岗

  李女士(写字楼白领):天气太热,工作效率明显下降。有没有达到多少度高温就可以不用上班的规定啊?

  段律师:目前尚没有“气温上多少度就可以不上班”的相关规定。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特殊人群可享受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的权利。如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如果实在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的,也应当采取应对突发疾病的预防措施。

  减少工时不能减工资

  王先生(建筑工地民工):热起来后,我们中午一般就不用干活了。可是,干活时间短了,到时候不会扣我的工资吧?

  段律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用人单位应该采取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暂停中午12点到下午4点高温时段工作等措施,来调整劳动和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记者 王明 实习生 付小雨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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