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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抢劫房主 老总称为减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2:1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35岁的公司老板于某为了减压,在看房过程中抢劫女房主。日前,于某一审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我就是压力太大了。”对于抢劫的动机,于某这样解释。庭审中,身高近1.8米的他多次哽咽。他表示认罪,但称抢劫并无预谋,只是为了寻求刺激,缓解内心的压力。但他又说,“抢劫后,这种情绪并没能得到发泄。”

  据于某介绍,他2000年来京,辛苦打工4年后,终于开了自己的公司。此后,他将父母、姐姐一家、妹妹一家总共12口人全部接到北京,还给他们买了房,他和妻子则住在办公室。

  由于巨大的经济压力,于某说,他曾想过自杀。

  去年6月17日,于某想为公司新租一处办公地点,通过网上查找,与房主张女士预约看房。6月19日上午,于某来到张女士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的房屋。

  于某说,当张女士引其到衣帽间查看时,于某突然从身后捂住张女士的嘴,并逼她交钱。张女士只好赶紧将手包交出。

  9个月后的一天,于某带儿子到丰台区一家影院看电影,被恰好也来看电影的张女士认出,于某随即被控制。

  于某的律师辩称,于某有“阶段性行为障碍和异常”,但并未进行过司法鉴定。

  法院审理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到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他当庭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并已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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