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幼童脸被孔雀啄伤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2:1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幼童洋洋(化名)在度假村游玩时被孔雀啄伤脸,日前,在通州法院的调解下,度假村赔偿洋洋5000元。

  2008年8月23日上午,洋洋在父母带领下开车去月亮河假日度假村室内游泳馆游泳,在服务区内的酒店门前照相时,一只孔雀蹿出来扑向洋洋,洋洋的脸被孔雀啄伤七八处。事发后,度假村曾派人到家里探视慰问,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

  洋洋父母认为,孔雀是度假村的,本应属于圈养动物,由于被告管理不当,造成孩子被啄伤,因此,度假村应承担赔偿责任,共计两万余元。

  月亮河度假村辩称, 事发时间是上午,但洋洋的监护人在下午才报警。此时,其单位的工作人员才知道孩子受伤的事情。因此无法判定洋洋的伤是不是孔雀造成的。公司饲养孔雀属于正常的经营和饲养行为,且尽到了合理有效的管理责任,并无不当之处。

  庭审中,经法官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月亮河假日度假村给付洋洋医疗费等共计5000元。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