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程琴 记者 罗暄田富友)“我叫梅某某,去年1月在育江西路杀了人……”昨日,宜宾长宁县公安局民警在看守所提审了刚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梅某某,他在伙同他人杀死一男子后一直潜逃,直到父亲多次在电话里苦口婆心规劝,这才下决心回到长宁投案自首。
梅某某今年23岁,家住长宁镇龙台村,2008年1月22日晚11时许,他伙同李某、邓某某等十余人持刀在长宁镇育江西路将廖某某砍死后潜逃。在梅某某潜逃期间,长宁镇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做思想工作,让其家人劝梅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梅某某在其父亲的多次劝说下偷偷回家,并在父亲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