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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换娃案当事人向省高院递交申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5:59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安康讯 (记者吴琛实习生周亚飞)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康换娃案二审宣判后,抱错娃的两个家庭当事人杜如辉、马恒对二审在精神抚慰金赔偿数额上的改判表示不服,决定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并于7月16日上午结伴向省高院递交了申诉状。

  申诉状中申诉,已经被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安康市中心医院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两个家庭抱错孩子长达7年之久,给两个家庭成员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医院还污蔑两个家庭“有意、无意甚至恶意相互抱错小孩”,至今自始至终都没有向两个家庭表达过歉意,其侵权过错行为理应受到民事制裁。

  抱错孩子的两个家庭认为,二审判决中所称“精神损害赔偿应按抚慰为主补助为辅的原则”于法无据,将每个家庭1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改判为5万元也毫无根据,改判的精神抚慰金达不到对安康市中心医院侵权过错行为民事制裁的目的,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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