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7月18日电(记者 王研)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一起毒品运输案作出改判:一审被判死刑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因两人主观不明知运送的是毒品,这两人被改判无罪。
经云南省高院二审组成合议庭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熊正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熊正江也供认在卷。对于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一审认定的基本事实存在。法院审理认为:熊正江明知是运输毒品仍欺骗他人参与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其归案后交代了邀约他人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宽处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能够证实莫卫奇、谢开其是在受他人蒙骗,主观不明知的情况下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二人的行为缺乏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明知要件,故不构成犯罪。原判对熊正江运输毒品罪的量刑失重;对莫卫奇、谢开其所作判决与在案证据证实二人主观不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事实不符,属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据此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