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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要讨回8万元“分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7:2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半年前,家住姜家园的孙涛和女友周淇在家长见证下协议分手,分手时女方以名誉损失为名要走孙涛8万“分手费”。半年后,孙涛越想越后悔,三番五次找前女友要这笔钱,可女方家态度强硬,根本不肯还给他,交情还不错的两家彻底翻了脸。

  “据孙涛介绍,他家和周淇家以前关系还不错,双方的母亲原来是一个单位的老同事。一年前,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他和周淇开始谈恋爱,成了一对小情侣。可谈了半年后,他们双方都觉得在一起没什么感觉,最后孙涛提出了分手。“那样对我们两个都好,只不过作为男人我先提出来而已!”

  孙涛提出分手,周淇的父母相当不高兴,他们认为这样女儿的名誉产生了损失,况且又是孙涛提出分手的,他们要求孙家对女儿作出补偿。“我父母也不想让两家都难堪,后来就答应补偿周淇一笔钱,就当作‘分手费’!”孙涛称。

  经过双方协商,孙家补偿周淇8万元,就此双方还签了分手协议,上面不仅有孙涛的签名,双方的父母也都在上面签名了。“后来我们家把8万现金送到他们家,我们这才正式分手!”

  和周淇分手半年后,孙涛越想越后悔。他认为,当初与周淇属于自由恋爱,自己有权终止恋爱关系,对方向自己索取分手费无法律依据,他决定找周淇家要回这笔钱。

  可孙涛找了好几次周淇,也找过周淇的父母,对方坚决不肯把钱再拿出来还给他。“他们家这算什么啊,想钱也不能这么想啊,这次说什么我也要把这笔钱要回来!”

  工作人员找来周淇,她称,当初这笔钱是孙涛和他的父母都同意给的,他们家也没有异议。现在协议也签了,他们也分手了,她觉得实在没有再把钱还回来的道理。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争取要回这笔钱!”尽管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劝说,双方都不肯让步。最后,孙涛表示:他会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要求返还很有难度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当初孙涛支付该笔款项的意图是明确的,故不能认定周淇取得该款系不当得利。现孙涛要向法院主张要求返还该笔款项,缺乏依据,可能法院难以支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黎化尧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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