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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钱为母亲治病遭妻逼写借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7:2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母亲身患癌症急需手术治疗,儿子梁淳拿出了6万元钱为母亲治病,不想这却惹来了妻子的不满:“给你妈治病的钱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擅自动用。”无奈之下,梁淳只好给妻子打下了这张借条。不想二人离婚之后,妻子竟真拿着这张借条将他告上了法院。

  母亲患病 儿子出钱治疗

  2006年,梁淳的老母亲被查出患有癌症,急需进行肿瘤切除手术,然而面对巨额的手术费,老人却犯了难。“我妈含辛茹苦把我养大,现在也该是我报答她的时候了。”梁淳于是和妻子陈茜商量着,希望能够出钱为母亲手术。陈茜本来就对婆婆心存芥蒂,闻听丈夫要拿钱给老人看病,她自然不答应:“这些积蓄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不能随便用。”

  协商了多次收效甚微,母亲生命堪忧耽误不得,梁淳于是暗地里先后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了6万元钱为母亲看病。

  被妻子逼着打下借条

  梁淳私自拿钱为母亲看病的事情最终没能逃得过陈茜的眼睛。陈茜为此怒火中烧,从此之后,夫妻间常常为了这6万元的事情吵闹不休。“孝顺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怎么会这么不讲道理呢?”梁淳实在想不通。“这笔钱是我们共同财产,你无权擅自动用!”陈茜坚决不肯让步。实在被妻子逼得没有办法,为了耳根清净,梁淳无奈之下给妻子写下了一张借条,上面言明:“我和陈茜是夫妻关系,我母亲生病住院期间向陈茜借款6万元,我愿意还清这笔欠款。”当梁淳在借款人后面签上自己的姓名时,心中一阵酸楚。

  法院:这属于合理处分

  正因为这次事件,梁淳和陈茜的夫妻感情日渐冷淡,最终以离婚收场。由于经济上的拮据,梁淳一直未能还清这笔欠款。双方协议离婚之后没多久,陈茜竟真拿着这张借条将梁淳告上了江苏淮安金湖法院,要求前夫偿还这笔债务。法院审理认为,孝敬、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梁淳出于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处分,梁淳虽未完全征得陈茜同意,但处分共同财产行为不构成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据此,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了陈茜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沈法萱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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