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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失范处置要有规范做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09:33  生活新报

  日前,西南交通大学对其副校长黄庆的论文涉嫌抄袭一事,做出了处理意见,认定黄庆的博士论文有抄袭行为且性质较为严重,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博导资格。

  但在处置之后,曾一直刻意回避媒体的当事人黄庆,以罕有的方式发表公开信质疑处理意见,提出“对我论文的定性,是依什么标准得出的?抄袭的标准是什么?”“外请评审专家的学术背景是什么?其专业熟悉程度是否有资格决定我的命运?”并认为是缺席审判,要求再鉴定。

  近些年中,大环境和小环境使然,不少高校爆出了抄袭、学术腐败等失范行为,不少高校出重拳打击学术失范,也有不少地方包庇和袒护学术问题尤其是行政领导的学术问题。因此,社会各界对高校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罚关注也理所当然。但一般来说,被处理人往往偃旗息鼓、销声匿迹,很少有黄庆这样公开质疑处理意见的情况。

  因此,要取信于公众,取信于学术圈,西南交大的处理意见恐怕不能止步于此,而要将对黄庆的处理做成经得起考验与质疑甚至挑战的“铁案”。为此,就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明示判断学术规范的标准。这个标准既包括文字上的标准,也包括审查时的人员设定标准。

  二是确保被处理人的申诉权。黄庆事件不只是博士学位的问题,还涉及其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学校对学术失范的处理意见要和当事人见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诉。

  要避免公众和当事人的质疑,更重要的是处置学术失范能否公开进行。就此次学术失范一事看,学术事务已经成了公共事务。有媒体说西南交大通报处理意见时不允许媒体进场,这就引发了新的猜想。倘若校方在场内外发表的说法一致,又何必关上这道本就不该存在的门?

  要打消人们的疑虑,让黄庆事件的处理结果成为当事人、公众都口服心服的“铁案”,就必须为处置学术失范的做法建立规范,既要有标准,又要有流程,同时能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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