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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砸违章车:是义举还是暴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10:22  燕赵晚报

  

退休老人砸违章车:是义举还是暴行?
阎政平:“砸车对我而言,是一场‘战斗’。”(资料图片)

  近日,兰州七旬老人阎政平连砸30辆闯红灯违章车事件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此举究竟是以“正义”之名惩恶扬善?还是以暴制恶的偏激、违法行为?

  “砸车,

  是我精心设计的”

  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金港城小区的七旬老人阎政平,7月9日晚,在其居住小区附近的金港城北门前斑马线人行横道上,对过往的违章车辆投掷砖头。在两个多小时内,老人共砸车近30次,砸中14辆违章车辆。

  一夜的砸车之举,让阎政平和他手里的板砖,迅速成了网络“热词”,引发了一场是与非的大争论。在新华网、新浪网等大型网站进行的相关调查投票中,都有近八成的网友赞成老人的行为。

  阎政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近两年内,兰州市斑马线上的安全问题,乃至整个交通安全问题让我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对于用砖头砸车的什么部位、多大的石头、路人的位置、违规车辆在闯红灯后的行驶位置和投掷石头的位置,都是我经过长期观察后精心设计确定的。”

  “以后遇到汽车再闯红灯,我会不会再砸,也很难预料。事情到这个份上,我也不在乎了。我叫阎政平,政府的政,平安的平。”

  记者从七里河交警大队获悉,为了确保金港城小区住户的出行安全,大队派警力全天在斑马线前执勤。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大队将会进行集中的斑马线整治活动。■

  观点碰撞

  退休教师砸车是正当防卫

  对于阎政平砸车的行为,网民显然是赞成的居多。但赞成的人绝大多数只是把阎政平的行为看做一种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肯定的只是其动机和效果,并不认为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甚至有人明确提出阎政平的行为构成破坏公私财物罪。

  依我看,在没有警察在场、没有电子眼记录司机违规的情况下,阎政平砖砸正在闯红灯的汽车车身,是标准的正当防卫。

  有两篇网文主张阎政平砸车是正当防卫,但理由是错误的。闯红灯的司机正在侵犯的并不是他人的生命权,而是交通秩序这种公共利益。闯红灯可能危及他人生命,但并不是正在侵害或严重危及他人生命,跟高速飙车行将撞人或酒后驾车连撞数人者尚不可相提并论。

  阎政平有预谋地阻止司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选择砸车身而不是砸玻璃,已经考虑到了砸玻璃可能伤及司机人身甚至导致汽车失控伤及路人的危险。不过他也有失手砸着玻璃的时候,好在没有伤及司机和路人,尚未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在既无警察又无电子眼的地方,阎政平老人除了用石头或砖块砸车,难道还有什么别的方法阻止司机在小区门口斑马线闯红灯?如果没有,那么他为了小区居民的安全砸闯红灯的汽车车身就是正当的。(杨支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偏激行为不可取

  砸车是一种“以恶治恶”的行为,是一个简单的治恶行为。但这一行为可能带来人员伤亡或引发交通事故,如引发这样的后果,则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李春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

  老人砸车的行为,是一种民众情绪的发泄,既是对不遵守交通安全规章的驾驶员的不满,也是对交通管理问题的不满。但这一做法从法律角度而言,是不可取的。向路上行驶的车辆投掷砖头,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这一行为可能会带来更大的交通隐患。向司机投掷砖头,司机会进行下意识的躲闪,而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对同样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或行人造成更大的威胁。

  面对如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公民应采取更为理智的手段来维护交通安全。公民拥有检举权,如发现这一情况,可及时检举,来配合公安机关维护交通安全。如若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依法办理,可依照法律程序检举其不履行责任。与此同时,应当加强行政机关的工作,按照法定方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余凌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

  相关部门

  是否违法尚无定论

  兰州市公安局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对老人砸车事件处于调查情况的阶段,并没有立案,还不能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形成定论。

  事件反思

  最应该反思的是公权力自身

  网友对老人砸车事件的支持,反映了群众对交通管理部门的信任危机。一部分人可能认为,政府部门不代表老百姓的利益,而是为权势服务。这种认识的背景是杭州飙车案的不公正处理,以及在南京特大车祸案后对违章司机的愤怒。如果这种信任危机继续扩大,导致的后果就是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和不断激化的矛盾。(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没有公权力授权的“自我执法”,不但没有合法性来源,而且很难守住“不违法”的边界,很容易给他人乃至社会造成伤害。但对“自我执法”受到舆论喝彩的不正常现象,最应该反思的是公权力自身,为什么公众对公权力有效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维护正常秩序失去了信心?(十年砍柴/知名网评人)

  解决之策

  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罚款200元、扣3分还是太轻!法律作为上层建筑,肯定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也不是绝对同步的。有时经济发展了,法律还没有跟上。我们在立法上、管理上也应有前瞻性,要考虑到下一步车辆可能更多,交通可能更加拥挤,行人和车辆的矛盾可能会更加突出。如果有预见,提前做一些工作,效果可能会好很多。(兰州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邓海弟)■

  本版综合京华时报、中国青年报、 新快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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