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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又复婚多占保障性住房应退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12:29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蔡志军实习生尹甦报道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提交正在举行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市人大代表吴立民在列席分组审议时表示,在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条款上,还是有一些细节没有考虑到,比如离婚又复婚的,就占了两套保障性住房,这对那些没有分到保障性住房的困难群众和家庭是不公平的,应该收回一套。

  吴立民说,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一些夫妻为了多分房搞假离婚,等各自分了一套房又复婚,这样就多占了一套房。如果夫妻购买的都是商品房,我们不管,但是购买的是保障性住房,就不行,必须煞住这种歪风。

  “造假者必须严惩,要学香港的做法,永久取消其分房资格。”吴立民进一步提出,要让造假者付出巨大代价。事实上,我市每年都会查出很多造假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福利房的人,因此在立法上不能有漏洞,要加大处罚力度严防造假。吴立民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的赞同。李华楠建议,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应予以严惩,使其终身不得分房。

  吴立民还指出另一种现象也值得注意,就是单身居民参加了保障性住房购买,如果两个单身居民碰巧结婚了,又会出现占两套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也应该退回一套,这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困难家庭的初衷。

  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列席审议会的市国土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些建议提得很有道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但是目前的条例审议稿里没有相关内容,接下来会研究是否增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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