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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死刑犯被改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16:0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昆明7月18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一起毒品运输案作出改判:一审被判死刑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因两人主观不明知运送的是毒品,这两人被改判无罪。

  法院认定:2008年4月,熊正江邀约莫卫奇、谢开其到云南瑞丽市,与刘再华(批捕在逃)会合后,刘再华将藏有毒品的行李包交给莫卫奇。当天莫卫奇在芒市机场安检时被抓获,从其托运的行李包夹层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27克。后刘再华、熊正江又将藏有毒品的密码箱交给谢开其,谢开其乘车途经畹瑞大桥时被抓获,从其携带的密码箱底部夹层内查获毒品海洛因740克。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熊正江、莫卫奇、谢开其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

  宣判后,熊正江上诉提出:没有指使、安排莫卫奇、谢开其运输毒品,只介绍二人给刘再华带玉石样品,藏有毒品的箱子是刘再华交给二人的,自己不知内藏毒品。莫卫奇、谢开其上诉提出:熊正江邀二人到瑞丽帮老板运玉石样品,不知内有毒品,没有运输毒品的意图,应宣告无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合议庭审理查明,熊正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熊正江也供认在卷。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在案证据认定能够证实莫卫奇、谢开其是在受他人蒙骗,主观不明知的情况下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二人的行为缺乏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明知要件,故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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