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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回忆:事发前几天刀具明显热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9日16:00  新民晚报

  

商贩回忆:事发前几天刀具明显热销

  七月七日,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向中外媒体提供了一组“七·五”事件现场照片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8日电(记者张宗堂孙闻曹志恒陈国军)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发生已过去近两周,目前事件已经平息,乌鲁木齐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趋于正常。

  在对乌鲁木齐“7·5”事件采访中,新华社记者了解到的一系列事实和大量细节均显示:无论组织特点、实施手段,还是施暴工具、人员构成、攻击目标等,都说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有图谋并带有恐怖性质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明处闹事暗处施暴

  记者调查发现,明处聚众闹事吸引注意力和警力,暗处行凶施暴、打砸抢烧,是“7·5”事件的一个突出特点。

  5日下午18时许,一些人员到人民广场聚集。新华社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些人不停地用手机打电话、发短信;有些人高喊口号,吸引人围观,煽动聚集。其间,人群越聚越多。

  当大批警力从城市四方向人民广场汇集时,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20时许得到的信息显示,一部分暴徒开始在乌鲁木齐市南部的二道桥一带实施小范围打砸抢烧。随后,暴徒开始打砸焚烧警车,掀翻交通护栏阻挡交通,打砸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小轿车及路旁的商店,殴打无辜群众——在城市中心广场有人群非法聚集的同时,城郊一带的暴徒开始打砸抢烧。

  20时左右,在人民广场上聚集的人群开始经中山路、小西门、大西门往西走,然后转向新华南路一路往南走。自治区民宗委的两位同志从人民广场开始,一路跟随着聚集人群观察。事后两人回忆说,聚集人群向南走到新华南路龙泉街路口,挑头闹事者公开跳出来,指挥行进路线,煽动周边不明真相的人加入。

  一路目睹聚集人群前行的新华社记者在龙泉街路口看到,数十名暴徒在路口将执勤的警车砸毁,一名青年女子还跳上被砸毁车辆呼喊召唤,一些暴徒遂将车辆焚烧。

  20时40分左右,继续往南走的聚集人群走到新华南路天池路相交的丁字路口。大约200人从天池路口冲出来,手上拎着长短粗细差不多的棍棒,加入到聚集人群中。

  自治区民宗委的两位同志描述,当聚集人群继续往南走到新华南路广汇立交桥下时,现场不到20名武警在路口搭起了拦阻的人墙。很快有人指挥暴徒冲开人墙。一名武警战士被打后,有人向他扔石块和砖块,还有人上去踩踏。

  50处现场集中“爆发”

  21时许,从人民广场到新华南路一带聚集的一部分人群,又重返人民广场聚集闹事。

  此时,暴徒开始在乌鲁木齐领馆巷、教育厅、延安路、电视台、大湾、团结路、赛马场、外环路等多处施暴,事件全面升级。新疆公安厅指挥中心21时许的信息显示,乌鲁木齐全市50多个点集中爆发打砸抢烧,针对行人、公交车、私家车和商店、居民住所、政府机关、公安武警、宣传机构等进行暴力袭击。

  公安厅指挥中心不断收到各个区域传来的求援信息:赛马场有成群的暴徒在砸毁、焚烧大量公交车,杀害无辜群众;幸福路有群众被围;大湾派出所遭到上百名暴徒攻击;数百名暴徒冲击乌鲁木齐消防支队训练基地……

  此次事件中,无辜群众死伤最为严重的大湾、黑甲山、赛马场等地,相互联结的小巷子四通八达。公安人员说,有时候即使在远处发现了暴徒施暴,但赶过来时,这些人早已在小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乌鲁木齐120急救中心介绍,20时23分接到第一个急救电话:后泉街发生暴乱,有人受伤。紧接着,无数个求救电话从多个区域打来,致使急救中心30部交换机被打爆,系统瘫痪。

  “如果没有事先周密的策划、事中严密的组织,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在50多个点,用类似的手法实施打砸抢烧呢?”一位长期从事公共安全研究的专家对新华社记者分析说。

  预备凶器分工明确

  根据公安机关对抓获暴徒的初审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暴徒多来自乌鲁木齐以外的地区,其中带头挑事者服饰相近、特征明显。

  暴徒实施暴力犯罪使用的工具,多为石头、砖块、木棒、铁棒等,也有一些刀具和枪支。记者查看了公安机关及部分群众收集的部分施暴工具,发现砖块多为道路两旁铺地板所用的花砖,而木棒和铁棒来源不一。市内一些商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7月5日之前两三天,店内刀具明显热销。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安干警从抓获的来自南疆的嫌犯身上翻出2张车票,一张是检过的4日到乌鲁木齐的票,一张是6日从乌鲁木齐返回的票。公安部门还发现,当晚运送暴徒和施暴工具车辆牌照的后几位数字都是相同的。有专家解释,这些数字可能与“伤害头部”的指代用语有关。而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受伤或死亡无辜群众的头部都遭受袭击。

  事发当晚,200多个手持尺寸相近木棒和砖块的暴徒从连接新华南路和二道桥一带的另一个街道天池路冲出来,加入正在从人民广场一路往南的聚集人群。

  天池路某单位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一个身着黑袍、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带着大约30名暴徒自西向东冲过来,迎面来的一男子将几根棍子递给她,她又把棍子分发给身后的人。

  该单位负责人说,那些石块有的是路面上的花砖,但不是天池路上的,因为这条路上人行道上的花砖没有损坏,还有些石头像是建筑工地的水泥块、建筑垃圾,“是事先准备好的”。

  现场目击的群众告诉记者,当时这群暴徒手持的木棍多来自路两旁新栽树的支撑杆,大约1.2米长,直径在5到10厘米。

  其他地方不少遭受袭击者和目击者都表示,“乌鲁木齐市内没有这样的石块,一定是事先准备好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一带的商户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事发时还有不少人从楼上往下扔石块,砸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他们认为,“石块一定是事先搬到楼上去的,否则楼上哪来这么多石块。”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此次暴力犯罪过程中,目击者的描述和监控录像多次出现身着白黑棕色长袍、头戴黑色头巾的年轻女子,以及身着蓝色T恤的年轻男子的身影。女的在其中多扮演的是引导者、煽动者、组织者的角色,男的多扮演的是暴力实施者的角色。

  一直跟随聚集人群的新华社记者在多处现场先后看到十几个这样装扮的女子,在人群中充当领头者的角色。21时10分左右,记者在人民广场看到,一名穿蓝色T恤衫的青年男子和一名头戴黑色头巾的女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二人不断举起双臂,煽动人群闹事。自治区民宗委的同志也在龙泉街路口看到几个身着袍子、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加入人群,她们挥着手,高叫着指挥人群。这样的女子还多次出现于不同地点的监控录像中。

  公安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这些妇女着装特别,在乌鲁木齐很少见到,如此普遍出现更是罕见。

  手段残忍手法专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用木棒石块等重击无辜群众头部,是这次暴力犯罪事件中暴徒施暴的主要手段。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内多家收治“7·5”暴力事件中受伤群众医院采访时了解到,大部分病人在头部都有重伤,大部分遇害者也都是因头部遭袭击而死亡。公安机关公布的一些暴力事件现场照片显示,许多倒卧街头的遇害者头部旁边都散落着砖块或石块,有的大小竟然与西瓜相仿。

  乌鲁木齐公交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团公司共有28辆车被焚烧,266辆车被砸,毁损车辆超过总量的十分之一。

  现场目睹者描述,被焚车辆多是从车辆尾部大灯处被点燃的。该公司车辆都是燃气车,储气罐在车的尾部,而车的尾灯灯罩是塑料的,暴徒往往是敲碎灯罩后再点燃,引发储气罐爆燃,致使整个车辆被焚毁。他们认为,从纵火手法上看,这伙暴徒非常熟悉车辆结构,事前很可能还研究过点火方式。

  7月6日上午陆续送来修理的一些公交车尾部的加气阀保护盖都被撬开了,加气阀被拧开。公司职工分析,暴徒显然是想把车内燃气放出来之后点燃,纵火焚车。但是由于当时这些车已经跑了一天,没多少气了,没能得逞。

  看到这些情况,公司很多职工都很惊诧。他们说,一般人哪会知道公交车的加气阀在哪里呀,即使公交司机上岗前,也要进行专门培训,告诉他们加气阀在什么位置等,“这些人一定经过了专业训练”。

  冲击机关意图明显

  记者了解到,此次事件中,一名武警受到暴徒攻击壮烈牺牲,数十名公安武警被打伤,自治区党委、公安武警特警消防驻地、新闻媒体所在地、民族干部大院等遭受攻击,这些均显示这起事件绝非一般暴力事件。

  5日18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人群不断向自治区党委门前聚集,试图冲入自治区党委大院,但被武警战士阻拦。

  地处国际大巴扎附近的乌鲁木齐特警支队二大队,当晚也遭受暴徒冲击。

  20时左右,上百名暴徒冲击位于龙泉街上的乌鲁木齐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暴徒与留守在派出所的警力对峙了大约20分钟,看到民警拔枪后才相继散去。

  23时20分左右,四五十名暴徒冲击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和新疆电视台所在的大院。新疆广电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守护的民警手持盾牌、警棍呈防暴队列在门外布阵,暴徒嚣张气焰不减,特警鸣枪示警,暴徒才纷纷逃窜。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没有经过组织、没有人在背后指使,一般聚众闹事者绝不可能企图冲击我党政机关、武警公安驻地,以及新闻媒体,他们的图谋远远超出了一般暴力事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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