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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村孔雀啄伤男童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2: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5岁男童小洋(化名)在度假村游玩时,被孔雀啄伤了脸。孩子的父母将度假村告上法庭索赔。记者昨天获悉,在通州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去年8月,小洋在父母的带领下到月亮河假日度假村室内游泳馆游泳。父母为小洋在度假村的酒店门前花坛照相时,一只孔雀突然从旁边蹿出来扑向小洋。父母赶紧跑过去护住孩子,但为时已晚,小洋的脸被孔雀啄伤七八处,吓得嚎啕大哭。事后,小洋的父母拨打110报警,焦王庄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虽然度假村曾到小洋家慰问,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小洋的父母认为,孔雀是度假村饲养的,本应属于圈养动物,但由于度假村管理不当,造成小洋被啄伤,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将度假村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万余元。

  法庭上,月亮河度假村称,事发时间是上午,但小洋的父母下午才报警,此时度假村才知道孩子受伤的事,因此无法判断小洋的伤是不是孔雀造成的。他们认为,度假村养孔雀属于正常的经营和饲养行为,且尽到了合理有效的管理责任,并无不当之处。

  此案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月亮河假日度假村给付小洋医疗费、监护人的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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