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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需报废车辆不能办新牌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2:18  京华时报

  读者梁先生反映:我原有一辆摩托车,2002年在八宝山一带丢失,报警后至今未找回,因此未能按时报废,导致我最近新买了轿车后无法上牌照。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回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牌证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人名下有未按时报废车辆记录者,在未完成报废手续前,其名下的其他车辆不予颁发新的牌证。如车辆因丢失无法报废,则必须在公安盗抢网上进行登记,办理新牌照时,车管所将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理。

  本报记者 张然实习记者 刘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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