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通讯员 向奋强 记者 李彪) 为杜绝公务车辆超编、超标,宁强县近日对全县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范围、审批、标准及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宁强县成立了公务车辆审批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公务车辆实行统筹管理。对公务车辆颁发编制卡,实行一车一卡,并建立台账,实行账户式管理。明确配置标准、核编原则及审核程序,要求各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报废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时实施“一支笔”审批和“一个口”购车制度。规定,凡各单位购置、更新、报废车辆,须由财政局、纪委、审计局会审后,由车辆审批领导小组审批,所有用车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
据了解,宁强县还明确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违规处理办法,严禁使用公车旅游、参加婚丧喜庆、接送子女上学和领导干部驾驶公务车辆,对于违反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