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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万台车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交警局敦促15日内接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4:14  南方都市报

  深城记者刘春林 通讯员 杨静 报道 据市交警局通报,近日该局对全市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情况清理时发现,在过去的两年内共有两万余台车辆存在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记录至今未接受处理,其中50多台车存在100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

  这些已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告知但仍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均为本省及港澳车辆,包括单位用车和私家小车,而深圳市车辆占绝大多数。

  为加强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管理,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纳入交通管理“重点车辆人员管理库”;二是停止对其办理车辆年审等车管业务;三是一律禁止办理任何交通管理车辆通行证;四是对特区内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扣留,直至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同时我市交警在全市开展专项查处行动。

  市交警局敦促这些车辆当事人(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即日起15日内到各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如无异议可直接到相关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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