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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牌照价格不是越低越好” 市人大审议特区出租车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认为关键在于形成行业合理利益分配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4:14  南方都市报

  深城记者王莹 报道 在经过了一系列调研和座谈后,《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备受诟病的出租车牌照拍卖制度问题上,市人大认为,在取消牌照拍卖制度等建议下,应当考虑的是,深圳出租车行业有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现状:仅两份问卷反映价格不高

  人大此次对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向全市77家出租车经营企业和166名的哥发放了调查问卷,并组织了多场座谈调研。在检查中,出租车牌照价格居高不下,成为包括企业经营者和的士司机普遍反映的问题。根据《条例》深圳建立了通过有偿使用、公开拍卖的方式投放出租车牌照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供求矛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倒是牌照拍卖价格一再攀升。在执法检查组回收的57份企业调查问卷中,有55份问卷认为目前营业牌照拍卖的价格过高。企业反映,高价牌照造成企业经营压力过大,司机则提出,企业将经营成本压力转嫁到司机身上,造成行业矛盾。

  建议:允许司机个人竞拍

  据了解,深圳目前“红的”牌照费共22种价格,如果统一折算为50年经营期限,最低的1 .9万元,最高的达到了275万元。为此在调研中,有企业代表提出,改革现有牌照发放制度,以服务质量招标和合理价格出让相结合的方式,以企业服务质量为考核核心,考虑出租车数量、价格、司机的收入及企业经营成本、利润等,将定价出让作为调控手段。而有司机则建议,可以增加允许司机个人参加竞拍出租车运营。

  回应:不能仅仅强调降价

  人大在执法检查后认为,出租车牌照价格问题之所以受到各界关注,是因为它涉及到运价、企业和出租车司机之间利益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但究竟是牌照价格过高推动了运价高企、导致企业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还是较高的运价以及企业与司机之间,没有形成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导致了过高的牌照拍卖价格?人大认为需要深入研究探讨,仅仅强调降低牌照价格,并不一定有助于其他问题的解决。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政府及主管部门听取各方意见,尽快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可通过修改《条例》明确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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