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问:出资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会债务缠身吗?
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许杰律师答:在设立过程中,股东以“公司”或“公司筹备组”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纠纷,根据具体情况,以该股东或成立后的公司为诉讼当事人。详情请拨打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专项热线:023—67879855,或登录:www.cqcompanylaw.com重庆公司法律网。
记者 莫雪庆
网络编辑:王敏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