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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哈市农民人均负担17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5:57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杨兴文)记者从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哈尔滨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使全市农民人均负担大幅减轻,已由1998年的219.9元下降到2008年的17元,降幅达92%。同时,国家、省、市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仅去年就投入各类涉农资金约49.5亿元,其中各种补贴资金15.5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显著增长,但农民负担也在显著增加。为从源头上遏制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哈市于上世纪90年代末组建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市农委、财政、监察等部门任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本着强化“宗旨、发展和责任”等三个意识,认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取得阶段性效果。

  2004年后,国家采取“一免两补”的农村税费改革新政,使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从人均200多元降至三四十元。之后,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和执法实践,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实施细则》,有效地遏制了行政执法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针对村镇摊派集资、截留挪用、套取补贴等问题,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去年以来,共处理违法加重农民负担事件150件,查处违纪案件8件,调节落实经济赔偿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建立了农资投诉联合办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公布侵权举报电话、网络投诉信箱等,有投诉即查处。去年以来,农委、畜牧、水务、粮食、工商等部门联合处理重大投诉案件100余起,取缔违法经营户53户,查处各类坑农害农事件250件,销毁假劣农资50余吨,为农民避免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经过多年努力,哈市农民负担已降到历史最低水平,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领导小组坚持 “审核制、追究制、责任制、否决制”等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核认定监督检查。为保证惠农资金全部落实、不他用,哈市还建立完善了“包保、举报、查访”等“三项”约束机制,确保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哈市还完善“预决算、审批备案、统一票据、审计公示”告示监督制度,确保“一事一议”农民直接受益、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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