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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四次易主 老户口“阴魂不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6:33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实习生 唐薇薇)一套房子辗转卖了多次,换了4个主人,但是到第四个主人手中时,第一任房主的户口却仍然不肯迁走。最近,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并向本报诉苦。

  王先生买的这套房子位于思明区湖滨北路,2006年8月,他通过中介买下这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室一厅,同年8月份就付清了房款。当时他和前户主林先生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清楚地写着:前户主要在收到购房款时起180天内,将落户在本房屋的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否则逾期一日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赔偿。一晃将近三年过去,王先生准备把爱人的户口迁来厦门,再办一张准生证,可是房子的前户主居然还没有把户口迁走,王先生的爱人因此无法落户,这可把他急坏了。

  王先生说,他多次找林先生协商,可是林先生说这个户口不是他的,他也很无奈。王先生说,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林先生迁出户口的期限已经过去了800多天,至少要赔偿他12万余元的违约金。

  但前户主林先生觉得自己也很无辜。他告诉记者,这个户口并不是他的,而是他的上家的。“我也不知道这个情况,直到王先生来找我时才知道原来这个房子里还有户口没迁走。我是2005年底从毓某手中购买这套房子的,我也催过毓某让他赶紧把户口迁走,但他每次都推托。”林先生说,他现在被夹在中间,也十分为难,如果实在解决不了的话,他会到法院去起诉毓某。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毓某。令人意外的是,毓某说这个户口也不是他的,而是他姐夫的。据他介绍,这套房子是他2004年从姐夫那里买下的。然而,至于姐夫的户口为何迟迟未迁移,毓某却不愿透露,只说:“这其中的关系很复杂。”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厦门嘉禾嘉律师事务所的韩金华律师。韩律师表示,王先生遇到的问题确实比较复杂,应首先将此情况向公安局户政处反映,另外,他的购房合同中有对户口迁移问题进行约定,王先生可据此向法院起诉,强制要求对方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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