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省直12家单位列入首批重点检查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7:0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小金库”治理由自查自纠转向重点检查

  本报讯 (记者岳晋峰)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厅、省煤炭工业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体育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红十字总会被列为首批重点检查单位。这是记者7月17日从省直单位“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布置会议上获悉的。

  重点检查第一阶段从7月20日至8月31日,主要检查驻并省直单位和核查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第二阶段从9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检查驻并以外的省直单位,同时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市县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煤焦领域和非煤矿山领域涉及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等方面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检查的“小金库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