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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显示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7:44  郑州晚报

  在对乌鲁木齐“7·5”事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的一系列事实和大量细节均显示:无论组织特点、实施手段,还是施暴工具、人员构成、攻击目标等,都说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有图谋并带有恐怖性质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明处闹事 暗处施暴

  记者调查发现,明处聚众闹事吸引注意力和警力,暗处行凶施暴、打砸抢烧,是“7·5”事件的一个突出特点。

  5日下午18时许,一些人员到人民广场聚集。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些人不停地用手机打电话、发短信;有些人高喊口号,吸引人围观,煽动聚集。其间,人群越聚越多。

  当大批警力从城市四方向人民广场汇集时,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20时许得到的信息显示,一部分暴徒开始在乌鲁木齐市南部的二道桥一带实施小范围打砸抢烧。随后,暴徒开始打砸焚烧警车,掀翻交通护栏阻挡交通,打砸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小轿车及路旁的商店,殴打无辜群众——在城市中心广场有人群非法聚集的同时,城郊一带的暴徒开始打砸抢烧。

  这时,在二道桥一带国际大巴扎立交桥上采访的新华社记者看到,桥下有一具无辜群众的尸体。这一带街面秩序大乱,暴徒一路走,一路打砸抢烧,越来越多的店铺、汽车、公共设施受到损毁,街上出现越来越多受伤的无辜群众。

  一路目睹聚集人群前行的新华社记者在龙泉街路口看到,数十名暴徒在路口将执勤的警车砸毁,一名青年女子还跳上被砸毁车辆呼喊召唤,一些暴徒遂将车辆焚烧。

  参与现场处置的一些公安民警介绍,暴徒行进路线长达几公里、施暴地点分散、四处流动作案,途中还不断有人加入,并在沿途设置多处路障,制造混乱局面,阻挡救援及公安武警车辆前行。

  50处现场集中“爆发”

  此时,暴徒开始在乌鲁木齐领馆巷、教育厅、延安路、电视台、大湾、团结路、赛马场、外环路等多处施暴,事件全面升级。新疆公安厅指挥中心21时许的信息显示,乌鲁木齐全市50多个点集中爆发打砸抢烧,针对行人、公交车、私家车和商店、居民住所、政府机关、公安武警、宣传机构等进行暴力袭击。

  此次事件中,无辜群众死伤最为严重的大湾、黑甲山、赛马场等地,相互连接的小巷子四通八达。公安人员说,有时候即使在远处发现了暴徒施暴,但赶过来时,这些人早已在小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名头部受伤的女青年告诉记者,当时她正在106路公交车上。“车里面也有暴徒,他们就像是串联好的一样,提前在车里等待机会。”她说,车到山西巷子和新华南路的交叉口时,路被堵死,司机让乘客们下车时,车里发生骚乱,她正准备走出车门,后脑被狠狠击中。

  “如果没有事先周密的策划、事中严密的组织,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在50多个点,用类似的手法实施打砸抢烧呢?”一位长期从事公共安全研究的专家分析。

  预备凶器 分工明确

  根据公安机关对抓获暴徒的初审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暴徒多来自乌鲁木齐以外的地区,其中带头挑事者服饰相近、特征明显。

  暴徒实施暴力犯罪使用的工具,多为石头、砖块、木棒、铁棒等,也有一些刀具和枪支。市内一些商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7月5日之前两三天,店内刀具明显热销。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安民警从抓获的来自南疆的一嫌犯身上翻出2张车票,一张是检过的4日到乌鲁木齐的票,一张是6日从乌鲁木齐返回的票。

  公安部门还发现,当晚运送暴徒和施暴工具车辆牌照的后几位数字都是相同的。有专家解释,这些数字可能与“伤害头部”的指代用语有关。而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受伤或死亡无辜群众的头部都遭受了袭击。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此次暴力犯罪过程中,目击者的描述和监控录像多次出现身着白黑棕色长袍、头戴黑色头巾的年轻女子,以及身着蓝色T恤的年轻男子的身影。女的在其中多扮演的是引导者、煽动者、组织者的角色,男的多扮演的是暴力实施者的角色。

  一直跟随聚集人群的记者在多处现场先后看到十几个这样装扮的女子,在人群中充当领头者的角色。21时10分左右,记者在人民广场看到,一名穿蓝色T恤衫的青年男子和一名头戴黑色头巾的女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二人不断举起双臂,煽动人群闹事。自治区民宗委的同志也在龙泉街路口看到几个身着袍子、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加入人群,她们挥着手,高叫着指挥人群。这样的女子还多次出现于不同地点的监控录像中。

  公安人员分析,这些妇女着装特别,在乌鲁木齐很少见到,如此普遍出现更是罕见。

  手段残忍 手法专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用木棒石块等重击无辜群众头部,是这次暴力犯罪事件中暴徒施暴的主要手段。受到攻击的一些公交车站的工作人员回忆称,一些暴徒在市内主要交通干道设置路障,并熟悉汽车构造,驾驶技术娴熟。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内多家收治“7·5”暴力事件中受伤群众医院采访时了解到,大部分伤者头部都有重伤,大部分遇害者也都是因头部遭袭击而死亡。公安机关公布的一些暴力事件现场照片显示,许多倒卧街头的遇害者头部旁边都散落着砖块或石块,有的大小竟然与西瓜相仿。

  现场目睹者描述,被焚车辆多是从车辆尾部大灯处被点燃的。乌鲁木齐公交集团下属兴盛公司的车辆都是燃气车,储气罐在车的尾部,陆续送修的公交车尾部加气阀保护盖都被撬开了,加气阀被拧开。公司职工分析,暴徒显然是想把车内燃气放出来之后点燃,纵火焚车。但是由于当时这些车已经跑了一天,没多少气了,没能得逞。他们说,一般人哪会知道公交车加气阀在哪里呀,即使公交司机上岗前,也要进行专门培训,“这些人一定经过了专业训练”。

  冲击机关 意图明显

  此次事件中,一名武警壮烈牺牲,数十名公安武警被打伤,自治区党委、公安武警特警消防驻地、新闻媒体所在地、民族干部大院等遭受攻击,这些均显示这起事件绝非一般暴力事件。

  5日18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人群不断向自治区党委门前聚集,试图冲入自治区党委大院,但被武警战士阻拦。

  20时左右,上百名暴徒冲击位于龙泉街上的乌鲁木齐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暴徒与留守在派出所的警力对峙了大约20分钟,看到民警拔枪后才相继散去。

  23时20分左右,四五十名暴徒冲击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和新疆电视台所在的大院,特警鸣枪示警,暴徒才纷纷逃窜。

  自治区公安厅介绍,“7·5”事件爆发严重地区的大湾派出所遭到上百名暴徒的攻击;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指挥学校也遭到数百名暴徒冲击;20余名暴徒试图冲击位于团结路的民族干部大院……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没有经过组织、没有人在背后指使,一般聚众闹事者绝不可能企图冲击我党政机关、武警公安驻地,以及新闻媒体,他们的图谋远远超出了一般暴力事件的范畴。本版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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